海洋科学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海洋科学学院各本科生、研究生: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深化共青团改革,让基层团组织充满活力,发挥团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推荐方法
1.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35名:通过团员评议,2017-2018级本科生各团支部推荐2名优秀团员参加评比,2019级本科生各团支部推荐3名优秀团员参加评比,2016级本科生、研究生自行申请,由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推荐。
2.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防疫重点领域专项)3名:符合条件的团员自行申报,由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推荐。
3.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6名:学院团委各部长、团支部书记自行申报,由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推荐。
4.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3名:各团支部书记自行申报,由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推荐。
5.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3个:各团支部自行申报,由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学生团员须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各二级团委(总支)的推荐名额不高于各单位团员总数(以“智慧团建”系统中数据为准)的5%,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足1名的按1名计算。
(二)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防疫重点领域专项)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作用关键的公安、出入境、紧缺物资生产、交通物流、防疫项目施工、科研攻关、应急服务保障、城乡社区农村防控(含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原则上,防疫相关志愿服务工作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多于3个,如推荐人选多于1个请进行排序。
(三)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中央、团省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6.现职团干部,截至2020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作为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7.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8.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
9.学生团干部应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记录。
10.推荐名额不高于各单位团支部总数(以“智慧团建”系统中数据为准)的20%,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足1名的按1名计算。
(四)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
1.具备“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团支部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连续3个月未缴纳团费团员比低于1%(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
4.工作开拓创新,在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5.截至2020年4月30日,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
6.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不高于各单位团支部总数(以“智慧团建”系统中数据为准)的10%,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足1名的按1名计算。
(五)中山大学十佳团委(总支)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工作能力过硬。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各级团组织的重点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3.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着力打造服务型团组织,以青年的切身实际利益为工作重点,在提升青年的满意度和归属感方面有创新、有成绩。开展“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现职团委(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截至2020年4月30日,累计不少于两年,过去两年获得过该项荣誉的团委(总支)书记或者副书记不参评。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连续3个月未缴纳团费团员比低于1%(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
7.各二级团委(团总支)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经组织考察,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上报。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青年大学习”等教育实践活动,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5.基础团务扎实。“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
6.支部学风优良。学习氛围浓厚,团员学习态度端正,治学态度严谨,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团员无故缺勤课堂,无考试作弊现象。
7.支部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8.各单位可按不高于支部总数(以“智慧团建”系统中数据为准)10%的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足1名的按1名计算)推荐支部参评“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在广东“青年之声”、“i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积极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青年大学习”等教育实践活动,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学校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围绕学生学业发展主动结合学科专业建设管理学生社团。
5.班子建设好。团委(总支)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6.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上成绩突出,有创新举措。深入推进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团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团员发展工作扎实。
7.基础团务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
8.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9.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
1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过去半年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
11.附属医院团组织将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参照以上标准评选。
12.评选名额:共计评选10个中山大学红旗团委(总支),和5个专项优秀奖。
专项优秀奖分别为:
(1)中山大学优秀团委(总支)(组织建设类):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成效突出。“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发展团员与“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命脉工程”各项工作完成效果好。
(2)中山大学优秀团委(总支)(思想引领类):在青年学生思想引领方面成效突出。“青年大学习”计划、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主题团日、校史校情教育等团员理想信念教育工作开展得好。
(3)中山大学优秀团委(总支)(社会实践类):在社会实践方面成效突出。开展大学生寒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返乡社会实践、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工作开展得好。
(4)中山大学优秀团委(总支)(科研创新类):在培育青年学生科研创新方面成效突出。开展学术科技类活动成效显著,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中山大学优秀团委(总支)(新建二级团组织):建立时间在2016年9月以后,各方面表现突出的院系、附属医院团组织。
三、申报方法及评选流程
1.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所在团支部进行团员评议→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填写《2019-2020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1),并另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发至2637982716@qq.com(文件及邮件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优秀团员”)→院评审小组审核材料、拟定人选、进行公示。
2.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防疫重点领域专项)
所在团支部进行团员评议→符合条件拟申报的团员填写《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防疫重点领域专项)申报表》(附件2),并另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发至2637982716@qq.com(文件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优秀团员(防疫)”)→院评审小组审核材料、拟定人选、进行公示。
3.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
填写《2019-2020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3)/《2019-2020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表》(附件4),并另附事迹材料(2000字内)→电子版发至2637982716@qq.com(文件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院评审小组审核材料、拟定人选、进行公示。
4.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团支部填写《2019-2020年度“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5)附事迹材料(2000字内,另附纸)、《团支部组织生活会报告表》(附件6)→电子版发至2637982716@qq.com(文件命名为:“年级-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院评审小组审核材料、进行公示。
四、时间安排
5月17日18:00,截止申请
5月17日-5月18日,进行评审
5月18日-5月20日,院内公示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的书面材料标题一律采用黑体三号字,正文部分采用宋体小四号字,单倍行距;表格正文部分一律采用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同时不改变表格原有页面布局。
海洋科学学院团委
2020年5月6日
(联系人:林奇琦,0756-3668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