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建立学生社团师资库和组织选聘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通知
海洋科学学院各教职工:
为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建立学生社团师资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1.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2. 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合格素质、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业务知识;
3. 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4. 可承担指导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二、入库教师分类
1. 业务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社团开展专业建设和专业活动,包括社团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执行等方面的指导。
2. 行政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社团的政治建设,包括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社团日常管理,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培养。
三、入库方式
按照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建立师资库。
四、入库程序
1. 5月19日17:00前,申报推荐。采用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包括自荐与组织推荐)填写《学生社团师资库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学生社团师资库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linqq3@mail.sysu.edu.cn,纸质版交至交珠海校区教学楼A405。学院组织初审后,将材料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2. 6月4日前,学校复审。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管理处、教务部等相关部门组织复审。
3. 6月10日前,结果公示。审核结果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 6月15日前,组织选聘。业务指导单位根据社团实际,在师资库入库人员范围内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社团指导教师。学术科技类学生社团业务指导教师原则上须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业务指导教师主要由高水平的思政课教师担任。
五、师资库的管理与使用
1. 师资库日常管理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统筹,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由业务指导单位在师资库中进行选聘配备。
2. 师资库主要为学生社团的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师资力量。入库指导教师要主动承担学生社团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与指导。
3.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入库指导教师定期组织培训,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举行考核评估,进行动态管理,对贡献突出的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对达不到工作要求或其它原因的教师将予以解聘。
附件:1. 学生社团师资库指导教师申请表
2. 学生社团师资库指导教师汇总表
3.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名单汇总表
海洋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0年5月15日
(联系人:党委学生工作部,郑嘉茵, 020-84111790;海洋科学学院,林奇琦,0756-3668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