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报送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届毕业就业派遣方案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1届毕业生(不包括国际学生)。委培生、定向生的就业方案一律按定向、委培协议执行,非专项计划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生成电子报到证。毕业生培养方式(非定向、定向、委培)以教育部学信网注册的学籍数据为准,非定向毕业生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了定向就业协议的,应按协议就业。
二、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22日(周六)。请注意及时填报,逾时系统关闭。
三、报送流程
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提出申请(填报指引详见附件1,请务必详细阅读参照填报),学院参照《2021届毕业生派遣信息填报指引》(附件1)进行审核,经学校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派遣方案办理手续。
四、派遣性质
(一)“正常派遣”
指派遣至就业单位、就业地人才市场和回生源地,包括博士毕业生进入博士后站点工作(可在“具体派遣单位”中备注“博士后”)。毕业前申请出国(境)升学深造/就业的,按照回生源地进行派遣。
(二)“境内升学”
指本科生在境内高校读研,硕士毕业生在境内高校读博。如报送期内仍未有录取结果的,可先申请暂不派遣,确定后申请改派。
(三)“暂不派遣”
已落实就业去向但仍在办理就业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报送方案派遣性质为“暂不派遣”。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按照政策可派遣回生源地,档案、党(团)组织关系随迁生源地,也可根据个人意愿报送派遣方案为“暂不派遣”,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最长两年时间。暂不派遣到期仍未办理派遣手续的毕业生,由学校向省就业中心统一申请办理回生源地的报到证。
(四)“不纳入派遣方案”
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暂不纳入派遣方案,暂不签发报到证。
五、填报重要性
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是生成毕业生报到证及进行毕业生户档派遣的重要依据。满足填报条件的毕业生应仔细阅读指引内容,认真按照各项要求进行填报,检查确认无误后提交。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2021届毕业生原则上只签发电子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确实需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版报到证的,可申请办理。如毕业生遗失报到证,凭电子报到证办理有关就业报到手续,原则上不再补办或开具任何证明。
(二)本科、硕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择业期内,毕业生可申请派遣或改派。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起“暂不派遣”的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派遣,7月1日起已经派遣的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改派。
(三)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两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可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申请派遣。
注:以上(一)、(二)、(三)所涉及业务办理流程详见《2021届毕业生派遣相关业务办理指引》(附件2)。
(四)对有就业意愿,并持有内地(祖国大陆)有效接收证明的港澳台毕业生可在系统申请派遣,并签发电子报到证,如港澳台生毕业两年内需要在内地(祖国大陆)进行调整改派,办理手续和要求与内地生一致。
附件1:2021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填报指引
附件2:2021届毕业生派遣相关业务办理指引
海洋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