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孙艺轩

各位毕业生团员:

        根据《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该通知(通知附后)转给各位毕业生团员。请各毕业班团支书督促各团支部团员在6月27日前完成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团组织关系转接属于毕业离校手续之一,办理好离校手续方可领取相关毕业材料离校。

        如符合通知中一(四)要求的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要继续保留在本院团组织中的,请向学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模板见附件3,请把电子版申请书以姓名+团组织关系申请书命名,发送至邮箱1225259166@qq.com,同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支部,团组织ID : 15594670。

        联系人:本科生,谭博珏,17771666410  1357163318@qq.com;研究生,刘文慧,15913237954,1225259166@qq.com

 

 

一、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规范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应由原就读学校或团员个人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入村(社区)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设置的“流动团员团支部”。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在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应转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二)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毕业后实际居住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往实际居住地团组织的,可转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应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团员二次组织关系转接。

(三)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原则上应在新学校(学习单位)开学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前,可将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学校(学习单位)不得将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四)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参照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团员的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团组织,保持党团一致。团员离校出国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留学(学习)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团委编入“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团支部”(可根据人数确定隶属学校团委或院系团委)集中管理。团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团组织应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手段,或通过学生在境内的联系人等途径,与团员保持定期联系,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与团组织联系、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或出国(境)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团员,按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团员在保留期限内归来,团组织应要求其报告在国(境)外学习、生活以及政治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好恢复参加团组织生活的各项工作。

(五)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延迟毕业后实际就读学校班级的团组织;无法确定就读班级团组织的,应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建立“延迟毕业团组织”集中进行管理。

二、跨省跨系统转接团组织关系安排

(一)从广东转出到省外普通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的团员,即需将团组织关系转到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单位、中央企业、全国铁道系统、全国民航系统等(不含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的中央企业和单位)所辖团组织的团员,应参照前述转接规范确认申请转入的团组织,由团员本人在广东“智慧团建”中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经转出团支部、转出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该申请将由省外团组织在其相应使用的“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中审核,省外团组织如超过10天未审核,系统将自动退回,团员需再次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广东团员申请转至北京、福建所辖团组织的,应按当地要求完成团员报到。

(二)从广东转出到省外特殊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的团员,即需将团组织转至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辖团组织或保密涉密单位团组织的团员,应将组织关系转至“临时中转团组织”(需先选择“转至广东省内的团支部”,组织ID:15606145)并办理线下转接手续。申请转入“临时中转团组织”的申请由团省委负责终审,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务必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团员转接到“临时中转团组织”中。团员需办理线下转接手续的,学院团委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4),凭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到。请需要的同学务必在6月25日前联系辅导员李颖或孙艺轩开具。学校团委应要求团员在新单位团组织报到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根据回执对转出团员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三)从省外转入广东(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的团员,应由其原使用的“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至广东的申请。转接申请经转出团组织审核通过后,团员需在10个自然日内通过微信公众号“广东共青团”或“12355青年之声”向申请转入的广东团组织完成团员报到(含完成组织审核通过)。全省各级团组织应及时审核省外团员转入广东的团员报到申请,超过10天未审核,将导致团员须在原系统重新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原已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报到的且组织关系在省外的团员无需重新填写报到资料,由本人发起从“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的团组织”的团组织申请转出即可。

三、明确工作责任

(一)根据工作需要,今年6月起,“智慧团建”系统将在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模块新增上传证明材料附件和审核功能,以提升团员转接的精准性和转入团组织的审核效率。对于上传的证明材料附件,系统均会默认添加文字水印,水印内容为“仅供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佐证使用”。同时,团组织在审核或查看证明材料附件时,水印中也将增加登录账号管理员或运营者的相关信息。各级团组织严禁将团员在转接时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信息泄露或用作其他用途,否则将严肃处理相关团组织负责人及其上级团组织,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智慧团建”功能设置,团员必须交清当月及所有欠交团费,完成本年度(2021年度)团籍注册后,方可启动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应及时审核团员的转接申请,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进入“转入团支部待审核”或“转入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待审核”状态后,转出团组织要依托“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积极协助团员联系督促转入团支部及时审核转接申请。转入团支部审核同意接收团员之前,由原团支部继续履行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团员在转接组织关系过程中,因转接流程跨月完成审核而产生的欠交团费由转出团组织负责收缴。毕业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接的,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三)转出团组织要认真核查团员的团籍资料、发展团员编号、工作单位和就业去向。根据团内有关规定,2017年起新入团的团员必须填写发展团员编号,2020年起新入团的团员必须完成电子入团志愿书上传认定,“智慧团建”系统将对未填写发展团员编号或未上传电子入团志愿书的团员在转接时予以限制。转入团支部在审核已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团员转接申请时,如发现团员工作单位不在本地或就业去向不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拒绝该转接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广东“智慧团建”已上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匹配学习工作单位功能,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时可搜索填写。

(四)省内转接的团员,转入团支部必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含30日)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审核工作,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转入团支部同意接收并自动审核通过;转入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必须在72个小时内完成接收审核,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上级团组织同意接收该团员并自动审核通过;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由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组织承担。跨省跨系统转接的团员,团支部应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省外团员的团员报到审核工作。各级团组织应按国家规定将团员档案纳入学籍档案进行管理,原则上随学籍档案转移。同时,毕业生团员所在团组织须按相关规定及时为团员办理档案转递手续,防止团员档案遗失,若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一般由其隶属团组织或入团时所在单位团组织出具证明。

(五)严禁推诿扯皮,严禁以非本单位正式编制职工、非本地区正式户籍居民等原因拒绝接收团员。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委如无故退回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团员可在被退回的30个自然日内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申诉,由转出和转入方的共同直接上级组织仲裁(申诉功能仅省内转接有效)。如上级仲裁通过团员申诉,则团员直接转接到转入支部;如申诉被驳回,则团员仍归属转出团支部。审核团员转出、转入申请必须实事求是,转出团组织尤其要把好团员去向关,转入团组织要慎重使用退回功能,如遇较多团员申诉被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团组织负责人及其上级团组织。

四、工作要求

团组织关系转接是毕业离校手续的重要部分,请各位毕业生团员务必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

 

 

海洋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