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曹志欣

各位毕业生:

        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离校手续

        6月21日正式开通离校信息系统。毕业生可登录离校信息系统(从统一门户系统https://portal.sysu.edu.cn登录,从收藏夹的“学生毕业离校”进入或从首页“离校查询”卡片进入),移动端请登录中山大学企业微信(点击工作台,选择学生离校手续),查看各手续办理进度,必办手续都是“√”后,请由本人带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学位袍及各种配件、研究生交清物品证明(见附件1),于6298:00--18:00在海琴3号A201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团员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优秀毕业生证书、校友理事聘书、毕业合影等资料。如因故无法本人办理,可委托代办,请出具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凡未按离校信息系统设置的项目办理完手续的毕业生,学院暂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

        (一)图书归还、研究生论文提交和问卷填写

1.毕业生离校前可到所在校区(园)图书馆办理图书归还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到校还书,可采用快递方式归还所借图书。图书全部归还后,离校系统自动显示还清状态并停止借书权限。图书还清后,毕业生仍可凭校园卡入馆阅览。离校系统备注有特殊情况的学生请联系各校园图书馆服务台。

南校园图书馆:

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84110889 ,服务时间:8:00-22:30

东校园图书馆:

图书馆一楼服务大厅,39332623,服务时间:8:00-22:30

珠海校区图书馆:

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0756-3668059,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2:30,周六、周日9:00-12:00 14:30-17:00

2.硕士、博士研究生在答辩完毕后,须及时按指引向学院提交论文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由学院集中移交图书馆(详见此前学院通知)。

3. 研究生在离校前,须登录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填写培养质量调查问卷。

(二)欠费缴纳

6月15日前,欠费毕业生及时缴纳所欠费用。欠缴学费、住宿费和医保费的毕业生请登录学校交费平台(http://pay.sysu.edu.cn)完成网上交费手续。缴费成功后,离校信息系统会在30分钟内更新缴费状态。毕业生应在离校前缴清所有学杂费欠费,离校信息系统显示为欠费状态的毕业生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三)毕业生鉴定

请按此前通知完成。

(四)就业派遣办理

请按此前通知完成。

(五)党组织关系转移和管理

详见党支部通知。

(六)团组织关系转移和管理

请按此前通知完成。

(七)宿舍退宿及水电费缴纳

1.628日前完成宿舍退宿手续与水电费缴纳。

自行办理退宿的毕业生,请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打印《2021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申请表》,通过水电收费管理系统或在宿舍管理员处缴交水电费,办理申请表上相关事项,将宿舍管理员签字确认的申请表交到各校区(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并在交表后2日内搬离宿舍。

各校区(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联系方式

校区(园)

地点

电话

广州校区南校园

120栋一楼南侧中航物业客服中心

020-84115839

广州校区东校园

格致园3号3单元一楼中航物业服务中心

020-39332808

珠海校区

教学楼B201大学服务中心丹田物业窗口

0756-3668040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离校的毕业生,需委托同学或所在培养单位代为办理水电费缴纳、退宿等离校手续(委托书模板可登录总务部网站下载,下载链接http://zwc.sysu.edu.cn/article/374)。请受托人带本人身份证,将委托人已签名的《毕业生离校退宿委托书》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提前来海琴3号A201找李颖或孙艺轩辅导员盖章,以便按时完成后续退宿流程。

毕业生将个人所有废弃物品搬离宿舍,堆放在宿舍楼指定地点,保持宿舍干净、整洁。毕业生离校期间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和公有财物,不得擅自将宿舍内家具搬离宿舍,故意损坏和拆卸学生宿舍内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的,应照价赔偿。住宿期间所领取和使用的公物须归还并经宿舍管理员检查验收。

2. 提高警惕、注意安全,注意妥善保管财物,不要轻信陌生人推销产品或介绍工作,出门随手锁门关窗,避免受骗上当造成财物损失。

3. 水电专用卡内有余额,不需退余额的可直接把卡和空调遥控器交还宿管员;需退余额的请先将水电表内余额刷回至专用卡,再带上卡和空调遥控器到物业公司办理退余额的手续(原则上,每间宿舍只退回到一名同学与学校绑定的银行账户中)。

4. 保证宿舍无垃圾、干净、整洁。请同学们提前清理好个人物品(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等)与公共物品,自行将个人废弃物品搬离宿舍并堆放在宿舍楼指定地点。

5. 严禁破坏宿舍设施设备和家具,或将宿舍设施设备和家具搬出宿舍外。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相关同学负责赔偿。

6.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校升学学生一律退宿,暑假不安排住宿。若需要行李寄存,请按照离校选办手续(一)办理。

7. 延毕学生、双学位学生继续安排住宿,是否需要调宿视各校区住宿情况决定,会由辅导员提前通知。

(八)行李托运及存放

1.行李托运。

6月15起,学校邀请校外快递公司进入校园为毕业生提供行李托运服务。各校区(园)办理地点为:广州校区南校园364栋东侧及132栋西侧、东校园至善园10号与慎思园9号之间校道、珠海校区荔园6号架空层校园快递中心。

2.行李存放。

升学本校的毕业生,若需要存放行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本校升学毕业生行李暂存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书可登录总务部网站下载,下载链接http://zwc.sysu.edu.cn/article/375),本科生请班长统一收齐,研究生请兼职辅导员吴浩慈统一收齐。请各班班长和兼职辅导员吴浩慈在625日前将承诺书交到海琴3号A201学工办李颖辅导员处盖章,并将盖章后的承诺书统一交于物业公司。请各班班长通知并组织各班同学将需要寄存的行李安排存放至总务部安排的集中存放点,行李物品暂存时间不超过新生入学时间。存放地点为:广州校区南校园体育馆负一层、东校园体育馆负一楼,珠海校区新体育馆。

(九)户口迁移

1.离校前落实就业、升学去向的学校集体户毕业生

保卫处根据省厅就业信息系统上的户口迁移信息分批次到公安机关集中办理户口迁出,6月29日离校时将第一批户口迁移证统一下发。

2.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学校集体户毕业生

(1)本人选择迁回生源地的,请毕业生登陆省厅就业信息系统登记迁移信息,由保卫处集中办理,6月29日离校时将第一批户口迁移证统一下发。

(2)本人选择集体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的,不需要办理户口迁出。按相关规定,2021届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户口在学校保留最长两年时间,博士研究生户口在学校保留最长五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升学去向的毕业生届时要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择业期过后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将按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出。

3.升学本校的学校集体户毕业生

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学后按新生入学指南提交相关户籍信息变更材料。

4.非学校集体户口毕业生

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去向的,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可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如有问题,可联系保卫处咨询办理:

校区(园)

地点

电话

广州校区南校园

303栋保卫处一楼综合办

020-84111097

珠海校区

图书馆行政楼12楼1205室

0756-3668006

(十)婚育证明办理

有需要办理学生婚育证明的毕业生可于离校前登陆大学服务中心系统(https://usc.sysu.edu.cn)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自行前往各校区(园)大学服务中心自助打印(可委托代办)。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退费办理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1.1030日前,学校将毕业生校园卡余额退至其银行卡。

2.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可申请办理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具体事宜请留意:我的中大--学生工作栏目通知。

(二)医保办理

1.广州校区:2021年度广州校区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21年12月31日,我校将在7月份统一将毕业生名单提交广州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停保手续,以便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因广州市网办系统已停止使用,目前新的网办系统仍在开发建设中,具体停保时间以系统上线为准,如毕业生急需停保,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毕业证到附近街道办理停保手续)。

2.珠海校区:2020年度珠海校区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21年6月30日,7月1日珠海市网上服务系统将自动全部停保。

3.暂缓就业毕业生同时停保,不再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

4.延期毕业研究生医保办理事项,请查看《医院管理处关于做好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缴费的通知》(http://yyglc.sysu.edu.cn/student)。注:因各城市医保政策正在调整中,此通知约7月初挂网。

(三)档案归档

学院安排专人收集齐全毕业生应归入档案的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成绩单、学位通知书、论文答辩情况表、就业通知书等。75日后,学院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通知,按预约时间到学生档案室归档整理毕业生档案。随后学生档案室清点封装寄送档案,档案寄出后请各位毕业生通过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及时查询、追踪自己档案的去向。

 

附件1:研究生交清物品证明

附件2:委托书

海洋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