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0学年秋季学期缓交学费、住宿费工作的通知
海洋科学学院各本科生、研究生: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等规定,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可办理暂缓缴费手续,先办理入学手续。2020学年秋季学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20级新入学以及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在校生如已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因款项到账较早,无需办理缓交学费、住宿费,贷款将首先冲抵学费、住宿费,不足冲抵的欠费余额,需由学生在注册前缴清。
学生如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因款项到账较晚,需办理缓交学费、住宿费手续,超过贷款额度的费用,需由学生在注册前缴清。
二、缓交期限
缓交期限至2020年12月25日。
三、缓交标准
(一)全日制本科生
1. 已经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住宿费;
2. 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缓交学费。
3.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缓交超出贷款额度的学费、住宿费。
(二)研究生
1. 已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住宿费,即缓交费用的总金额不超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2.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缓交部分学费、住宿费。缓交费用的总金额一般不超过12000元。
四、办理流程
(一)学生提交材料
1.在校生
(1)于8月24日9:00至8月26日17:00,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xgxt.sysu.edu.cn/auth/login提交申请,如果学生使用校外网络,请通过统一门户https://portal.sysu.edu.cn/#/login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
(2)《海洋科学学院2019-2020学年缓交学费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excel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照片jpg, 必须包含贷款人信息、贷款金额等信息
(4)未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可按通知“三、缓交标准”申请缓交学费,请在《海洋科学学院2020-2021学年缓交学费申请表》中“困难认定等级”填写已被认定的困难等级
注:以上(2)(3)(4)材料,请在8月26日17:00前,以“缓交学费+学号+姓名”命名邮件,本科生发送至2637982716@qq.com ,研究生发送至983302670@qq.com。
2.新生
(1)于9月3日9:00至9月9日17:00登陆迎新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提交申请(系统操作指引详见新生入学指南及迎新系统操作手册)。
(2)《海洋科学学院2019-2020学年缓交学费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excel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照片jpg ,必须包含贷款人信息、贷款金额等信息
(4)《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3,电子版word文档+打印后手写签字的纸质版的照片jpg(正反面都需要发送)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照片jpg
注:以上(2)(3)(4)(5)材料,请在9月9日17:00前,以“缓交学费+学号+姓名”命名邮件,本科生发送至2637982716@qq.com ,研究生发送至983302670@qq.com。
(二)学院学工办审核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
(四)通过审核的学生,应自行缴纳缓交额度之外的剩余费用。
五、注意事项
1. 学生医保费不纳入缓交范围,全体学生需自行缴纳。
2. 缓交学费申请获批后,学生需及时通过pay.sysu.edu.cn缴纳缓交额度外的剩余费用(届时学工办会通知学生)。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费用且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以及超出缓缴期限欠费的学生按《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本科生:林老师,15920898630
研究生:李老师,13417737612
海洋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