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9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19〕94号),以及我院《海洋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海洋〔2018〕67号)的相关内容,现启动我院(含南海资源开发与保护协同创新中心)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我院(含南海资源开发与保护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博士研究生3人,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5人,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并取得突出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三、申请资格与评审标准
申请资格与评审标准见《海洋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海洋〔2018〕67号)要求。
四、评审程序
1.申请人于9月23日17:30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珠海校区教学楼A405海洋科学学院学工办。
2.申请材料按下列顺序提交:
(1)申请审批表1份(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双面打印):
请填写《中山大学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请在论文专著、学术活动、获奖情况、专利中注明用于申报使用的具体学术成果;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以前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不可重复使用。同一学术成果不能多人共享,按照加分标准高者计分。同一学术成果加分不能累加,按照加分标准高者计分。
(2)研究生成绩单1份(可在大学服务中心打印,珠海校区教学楼B201);
(3)申请人综合成绩计算表(附件2,仅需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导师填写情况属实意见并签名,按照申请人综合成绩计算表顺序提交):
①已正式刊出的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论文首页右上角注明学生姓名、第几作者、中科院JCR大类和小类分区、对应加分;
②已正式录用的论文需提供由官方发出的纸质、电子版录用通知原件或由官方发出的等同于正式录用通知的邮件,以及论文全文清样,录用通知右上角注明学生姓名、第几作者、中科院JCR大类和小类分区、对应加分;
③已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的论文均需提供中科院JCR分区截图,中科院JCR分区截图方法请见附件3;
④已正式授权的专利成果、产生转让经费的专利成果请提供相关证明。
3.学院研究生秘书组织每个专业方向的一名研究生代表(随机抽取)组成审核小组(申请人不能担任审核小组成员),按照《海洋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逐一核查申请人资料。初审完成后提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4.召开海洋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会议,组织申请人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成绩、科研成果和答辩进行评定并择优推荐。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在学院公示阶段,可向评审委员会反映;在学校公示阶段,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提交经导师签字后的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257
联系邮箱:983302670@qq.com
材料报送地址:珠海校区教学楼A405海洋科学学院学工办
附件:
1. 中山大学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申请人综合成绩计算表
3. 中科院JCR分区截图方法
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