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陈哲正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奖励优秀学生,引导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等有关规定,根据捐赠方意愿,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包括2023级。

二、名额分配

学校按照学院(系)参评学生人数比例分配校级捐赠奖学金名额。捐赠方有指定学院(系)或专业的,按照捐赠方意愿分配名额。

三、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2—2023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各项奖学金具体参评条件详见《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1.信息录入

各院(系)学生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网址:xgxt.sysu.edu.cn/jxj),按要求填写。

2.初评与公示

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发布本单位评选通知,收集学生参评材料并开展初评和公示。

3.材料报送

学院组织推荐获奖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材料,经院审核后报送学校。

(三)学校评审并公示。

五、材料要求

各项奖学金推荐材料的提交要求、截止时间请见附件。

 

 

 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3年11月28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756-3668076)

 

附件1. 2023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项目评选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奖励标准
(元/人)
名额 奖励年级 评选条件 学生申请方式及须提交的材料 截止时间
1 小米奖学金 5000 1 大二及以上本科生,同等条件下贫困学生优先。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研究生应有论文发表;
3)科研创新能力强,或在校(院)及以上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
4)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骨干者优先;
5)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1.奖学金系统申请; 1130日中午12
2 中山大学郭谢碧蓉特等奖学金 10000 1 大二及以上本科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优良,综合素质高;
2)评选品学兼优、班级综合成绩排名好的学生。
1.奖学金系统申请; 1130中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