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0届赴基层和西部就业毕业生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颖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中心:

  围绕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就业的文件精神,引导我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就业、到城乡基层就业,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就业工作规程》和《中山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就业的奖励实施细则》,我校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2020届赴基层和西部就业毕业生、参军入伍毕业生进行奖励。

  一、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基层就业奖励。学校对应届毕业生到西部就业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的区域确定以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为准,奖励省份范围参照国办发〔200114号文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共659个县、市、区)。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二)西部或基层专项奖励。学校对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山区计划、等专项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三)选调生奖励。学校对应届毕业生参加中央及省(区、直辖市)的选调生项目招考并被录取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其中新疆、西藏选调生的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四)参军入伍奖励。学校对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五)我校按照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报名。结业生、内招班民族生、定向生、委培生、回生源地二次就业的毕业生不在奖励范围内。

  二、奖励申报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山区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毕业生应征入伍等项目的毕业生,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录取名单以及广东团省委确定的名单进行奖励。

  请各单位组织其他符合条件的2020届毕业生填写《2020届赴基层和西部就业毕业生奖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汇总后于9月18日17: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和申请学生的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发送至lip@mail.sysu.edu.cn。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基层就业奖励申请”。

  三、奖励金发放

  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毕业生的就业实际情况予以审核,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最后对有关名单予以公布。学校对获得就业奖励的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奖励金。

  四、其他

  毕业生申报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虚报谎报、中途解约等情况,学校将取消申报资格、追回奖金并通报批评。各项目奖励奖项不可兼得。

  符合奖励条件,但暂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可申请第二批2020届赴基层和西部就业毕业生奖励。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届赴基层和西部就业毕业生奖励申报汇总表

  附件2:国办发〔2001〕14号文艰苦边远地区名单(共659个县、市、区) 

  (联系人:李萍,电话:020-84110066)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