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学年缓交学费(在校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林奇琦

一、办理对象

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缓交期限

原则上缓交期限截止至20261226日,须于截止期限前5日内缴清欠费。

 

三、缓交标准

(一)在校本科生

1.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2.拟于2026学年秋季学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3.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学费】。

 

(二)在校研究生

1.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2.拟于2026学年秋季学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四、办理流程

(一)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1.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814日至97日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lstd办理。

2.学院学工办于910日前审核学生材料。

3.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可缓交费用。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医保费】不纳入缓交范围,学生需自行缴纳。

2.通过审核的学生需及时缴纳缓交额度外的剩余费用。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费用且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以及超出缓交期限欠费的学生按《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3.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遇突发困难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的研究生,可向学院学工办另行提出申请,由学校另行审批。

4.缓交审批流程未全部完成之前,请勿将生活费存于学校划扣费用的银行卡中,以免资金被自动划扣。

 

联系人:

海洋科学学院,本科生:王科威,17190177728;研究生:林奇琦,15920898630

党务学生工作部,黄老师,020-8411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