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学院开展评选2024年“中山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 号)要求,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展现心理委员队伍的风采与水平,特组织开展2024年中山大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根据《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关于评选2024年“中山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体在读心理委员。
(二)评选名额
学院推荐的人数不超过学院心理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评选标准
参照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及指导意见,制定我院评选标准如下:
1.政治表现优异: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并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觉悟高,有积极进取的政治态度。
2.专业能力突出:担任各级心理委员至少一年,参与相关专业理论及技能培训,具备良好的心理助人素养。
3.道德品质高尚: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为人正派,诚实守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对同学有积极影响力。
4.学业成绩优秀: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无挂科补考记录,能够在学业和心理委员工作之间取得良好平衡。
5.活动参与积极:积极参与国家、省市以及各专委会组织的高校心理委员相关活动、会议和学习,能够主动分享经验,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
6.社会实践丰富: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实践活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参加评选的心理委员需准备下述材料,并汇总文件夹命名为“优秀心理委员+本科/研究生+姓名”。
1.文字介绍:word形式。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心理委员工作经历、优秀事迹及成果等,字数控制在 500 字以内,要求内容真实、条理清晰。
2.相关证书:pdf形式。提供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以证明个人在心理委员工作和其他方面的优异表现。
3.视频资料:提交时长为 5 分钟的 MP4 格式视频资料,内容应展示个人在心理委员工作中的实际表现、成果及特色,视频容量不超过200M。
4.报名表:填写《中山大学优秀心理委员报名表》(附件 1)、《中山大学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附件2)及《XX单位心理委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
(二)学院初评
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筛选并推荐优秀的心理委员。
(三)学校评审并公示。
(四)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四、材料要求
请于5月13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2591096778@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2024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本科/研究生+姓名”。
五、其他说明
本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采用学院统一申报的方式,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提交材料。获评“优秀心理委员”学生,可择优获国家、省市级百佳心理委员推选机会。
附件:1.中山大学优秀心理委员报名表
2.中山大学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
3.XX单位心理委员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