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委员会关于庆祝建党100周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的通知
中共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委员会关于庆祝建党100周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山大学庆祝建党100 周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的通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学院党委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激励全院党支部和广大师生党员提振精气神,展现新气象,奋力开新局,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先进党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做好表彰工作。通过表彰,反映新时代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先进典型事迹,展示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师生党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评选条件
2019年12月前组织关系已转入学院,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党员可参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020年1月前已成立,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党支部可参评先进党支部。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中共正式党员。参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还需2020年度民主评议的评定等级为优秀;若为中层领导人员, 2020年度考核结果应为“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高尚师德医德,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广泛赞誉。
4.带头争创佳绩,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表率,学生党员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好学生的表率。
5.密切联系服务师生。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利益。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2.热爱党务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党务知识扎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本单位党建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党支部书记参评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的,2020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应为“好”。
4.截止至2021年5月30日,从事党务工作应满一年。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兼得。对曾被表彰为全国“两优一先”、广东省“两优一先”、广东省教育系统“两优一先”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优先考虑2021年全国“两优一先”、广东省“两优一先”、广东省教育系统“两优一先”的差额对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截止至2021年5月30日,党支部成立时间应满一年。申报先进党支部,其党支部书记应在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中结果为“好”。并符合以下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有效实现,具有较强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二级党组织做到“五个到位”、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教职工党支部所在单位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组织生活规范。学生党支部学习氛围浓厚,组织生活规范,开展健康有益、富有成效的活动,团结引领团支部和班集体积极向上。
4.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健全,发展党员工作严谨规范,注重发展质量和优化结构,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等制度,形成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活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机制完善,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性意识强,服务师生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班子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勤政廉政、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参评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安排
1、优秀共产党员总名额为正式党员总数的10%左右,共16名(见附件1)。每个党支部分配1个教职工党员推荐名额,有学生党员的党支部分配1个学生党员推荐名额。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等级为“好”的党支部,增加1个教职工党员推荐名额。(见附件1)。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同时适当考虑优秀学生党员比例。
2、优秀党务工作者7名。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优秀的一线教学科研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倾斜。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
3、先进党支部2个。
四、有关工作安排
1.组织动员。各党支部在深入研究分析本支部党建工作现状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民主评议。党支部认真总结近年的工作,结合支部民主评议工作,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推荐,填写相关表格。
3.支部评议(5月27日前)。支委会在党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相关表格上报学院党委。
4.学院审议(5月31日前)。学院党委会审议并决定表彰名单,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5.院内表彰奖励(6月)。经学院审议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如无异议,由学院党委正式发文表彰,并向获奖的个人和党支部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各评选项目报送材料如下。
1、优秀共产党员:《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2);
2、优秀党务工作者:《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附件3);
3、先进党支部:《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先进党支部登记表》(附件4)。
请各支部于5月28日前汇总收集本支部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chenshuo@mail.sysu.edu.cn,纸质版提交学院党政办公室。
附件1:2021年海洋科学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推荐名额
附件2: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附件3: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附件4: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先进党支部登记表
中共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