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院迎新(10)| 新生指南:中山大学学生资助体系
本文来自 中大学工(ID:zhongdaxuegong)
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学生在校安心学习生活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通过助学金、勤工助学解决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对于因突发情况、因患病或意外受伤所需治疗费用较高造成经济困难的情况,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紧急援助、医疗补助等项目。

入学前:绿色通道、新生补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绿色通道
自2001年起,学校为了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入学时顺利办理入学手续,专门设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核实后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指导学生申办各类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且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可先申请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缓交学费和住宿费。
2.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申请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和住宿费;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如学费和住宿费超出贷款额度,可申请缓交学费和住宿费总额。
申请流程:8月26日至8月30日登录迎新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申请,上传《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已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上传贷款回执扫描件。无法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的同学可在报到当天到校时登录网站进行申报。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新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申请新生补助。
补助标准:1000元/人
申请流程:8月20日至8月31日内登录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申请,上传《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学校审核后将于学生入学后发放补助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办理方式:学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申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入学时根据所在院系的通知提交贷款回执等相关材料进行贷款确认。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于8月20日至9月8日期间(截止填报时间以各院系通知为准)登陆迎新网站,从主界面点击经困生认定图标,系统将跳转到中山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平台,在该平台左侧列表中选择“经困生认定”版块提交申请。学生在暑假期间需要准备好《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可在新生入学指引中直接裁剪下来,或登陆中山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下载打印,网址链接http://xsc.sysu.edu.cn/zh-hans/zzgl/6),还需要准备家庭现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不需要向生源地的政府部门申请证明或盖章,提供已有的证件即可,如户口本、低保证、下岗证等证件材料。如无相关材料,向所在院系说明情况即可),学校通过核查申请材料、民主评议等方式组织开展认定工作。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资助项目。
报到中:绿色通道服务台
无法于指定时间进行“绿色通道”网上申请的同学可在报到当天到校时登录网站进行申报。学校于新生报到当天在各校园均设有“绿色通道”服务台,新生如有资助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前往咨询。
入学后:资助项目全体验

学校强有力的资助政策,为学生在校安心学习生活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
奖 各类奖学金50余项,获奖覆盖率约为40%
助各类助学金30余项,逾5000个资助名额
贷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年
补 临时困难补助、医疗补助、基金援助等
勤每月为5000余名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指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学生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享受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本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学生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后根据学校通知提交申请。
助学金是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的专项资金。
勤工助学为学生学有余力时在学校组织的岗位上开展实践活动,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目前,校内勤工助学报酬标准为25元/小时。学生入校后获取校园网netid后可登录大学服务中心网站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http://usc.sysu.edu.cn/taskcenter/“学工”栏目-“勤工助学岗位申请”)
在读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1.学生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2.学生因家庭遭遇严重灾害,家庭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3.学生因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
春节补助对象是春节期间留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
学生医疗补助基金主要用于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解决因患病或因意外受伤所需治疗费用较高造成的经济困难,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生紧急援助基金主要用于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解决因患重大疾病所需治疗费用较高或因本人突发严重事故无力支付在校学习和生活费用造成的经济困难,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生入学后第二年可申请各类奖学金。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项目。其中励志类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奖学金项目则全体符合条件学生均可参评。
根据国家政策,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根据国家政策,国家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根据国家政策,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
了解了报到前、报到中、入学后的各项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你就安心地来报到吧!为方便广大新生更好地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暑期咨询热线,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020-84112084
开通时间:2019年7月1日-8月31日(周一至周五)
咨询时间:8:30-11:30,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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