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林奇琦

各位2027届毕业生: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附件1)相关精神与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校2027届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一)属于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或属于特困人员;

(二)属于持证残疾人;

(三)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已享受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基本身份类证明。

(二)根据申请条件类型提供以下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

1.属于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并由政府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证件里须有毕业生本人姓名,如无则需提供县(区)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证明毕业生本人在补贴申请期限内享受低保待遇)。

2.属于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证明材料。

3.属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提供本人属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

4.属于特困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由县(区)级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5.属于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6.属于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本学制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三)学籍证明

2027届毕业生学籍证明(在学信网下载,需在系统上传)。

(四)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保卡

金融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提供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

 

四、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于毕业学年内(在校期间)提出申请。学校在10月20日至12月30日组织学生集中申请。

 

五、申领流程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提出补贴申请,规范、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清晰、完整、可辨识的申请材料图片,完成在线申请(操作指引见附件2)。

(二)审核报送。学校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对提交的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学生提交至人社部门或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

(三)信息复核。人社部门或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学校。

(四)名单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将通过复核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补贴发放。公示完毕并无异议,人社部门或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学生未在毕业学年内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补贴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责令退回补贴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其本人学籍档案,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在填报“毕业院校”一栏时,统一选择“中山大学”,请勿填写院系名称或“中山大学深圳”等,否则系统将无法收到申请。

 

七、联系人

本科生:王科威,17190177728

研究生:林奇琦,15920898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