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院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博士研究生同学:
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科协于近期启动实施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原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青培计划”,通知链接:https://www.cast.org.cn/xw/tzgg/ZZRC/art/2025/art_5891dcb9fbd64d8ba7e68427ebbba789.html)。按照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本年度青培计划校内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青培计划以30周岁以下在读博士研究生为支持对象,依托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进行培育培养,为入选者提供组织吸纳、学术兼职和学术资助等培育服务,助力优秀博士研究生更好成长,加快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本计划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与其他已开展的博士研究生资助项目不互斥(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研究生基础研究项目)。
二、支持对象及推荐条件
(一)支持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包括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原则上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对距离毕业时间不满2年的博士生,如立志长期在国内从事科技工作,在承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不少于240学时培育活动的基础上,也可申请参加,需提供承诺书)。本计划支持对象的培育期不超过2年。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3.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申请年8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即199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等学科门类,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
5.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6.同等条件下,研究生阶段(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7.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优先推荐。
三、资助标准
培育期内,中国科协按照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的资助标准为入选者提供学术资助。学术资助主要用于入选者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开展出国(境)交流访学,按“包干制”定额方式,由中国科协统一拨付至入选者导师团队的科研账户。博士生可按一定比例预支经费,为参与学术活动提供便利,具体方式后续可登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查看。
1.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的资助标准:对参加全国学会举办的重要学术会议进行资助,每参加1场国(境)外学术会议定额资助人民币1万元,每参加1场国(境)内学术会议定额资助人民币0.5万元;
2.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资助标准:对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以下简称“卓越期刊”,参考附件2)或中国科协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参考附件3)T1区、T2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进行资助。在卓越期刊或T1区期刊上每发表1篇论文定额资助人民币1万元,在T2区期刊上每发表1篇论文定额资助人民币0.5万元。当资助次数达2次及以上时,须至少有1篇高水平论文发表在中国期刊上;
3.开展出国(境)交流访学的资助标准:对赴国(境)外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交流访学进行资助。对开展一个月(含)以内的交流访学,每次定额资助人民币1万元。对开展一个月以上、三个月(含)以内的交流访学,每次定额资助人民币1.5万元。对开展三个月以上的交流访学,每次定额资助人民币2万元。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青培计划采用“推荐+评审”制,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各类推荐单位按名额择优推荐。2025年度我校学生推荐的渠道主要是两种,一是通过广东省级科协推荐,二是通过全国学会推荐。候选人仅可通过一个渠道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注意本年度广东省科协不设个人自荐通道,申报人仅可通过学校科协推荐到广东省科协进行申报。
(一)通过广东省科协推荐
通过广东省科协推荐的申报人,由培养单位推荐后,学校将按照广东省科协下达的名额,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广东省科协根据遴选条件复审,结合实际统筹学科结构确定推荐名单上报至中国科协,由中国科协审核确定最终入选者名单。校内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1.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等学科门类的培养单位按照拟推荐名额(参考附件4,具体推荐名额待广东省科协下达的名额确定后,以正式通知为准),根据申请条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开展初选推荐工作。
2.各培养单位根据名额分配将推荐结果进行排序后,报送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会同科学研究院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推荐情况确定学校推荐名单。
4.科学研究院组织推荐候选人登录服务平台(链接: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线上填报推荐表。
(二)通过全国学会推荐
通过全国学会(含全国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等)推荐的申报人,一般是该推荐机构的会员,建议由导师联系相关学会,了解申报流程,研究生院和科学研究院将配合申报人按相关学会要求提供申报所需材料(全国学会查询网址:https://www.cast.org.cn/qjkx/kxjg/qgxh/LK/index.html),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学会确定。
五、工作要求
1.推荐人申请的学科门类原则上应与所在培养单位所属学部一致,培养单位应注意审核。学科分类参见附件5。
2.推荐人申请时需选择3~5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培育单位,培养单位应注意审核推荐人选填报的培育学会尽量分散。
3.导师应在项目申请和实施过程中提供指导和咨询意见,为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
4.入选者在培育期内出现毕业、休学、退学等学籍信息变化或其他有关情况的,培养单位应及时通过学校向省级科协和中国科协报告。支持对象培育期满后,由推荐单位进行评价考核。
5.建立标准化学时管理机制,支持对象应在培育期内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育活动,各类培育活动按8学时/天认定,“领航计划”为必修培育活动。培育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期满考核评价重要内容,未完成培育学时的取消资格。
6.本计划的实施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六、申请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请材料
1.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6);
2.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附件7);
3.学生承诺书:距离毕业时间不满2年的博士生需提供(附件8);
4.佐证材料:代表性成果和获奖证书等(每名推荐人的佐证材料整合为一个PDF)。
(二)报送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2025年11月11日18:00前,将以上四项材料发送至邮箱tanbj5@mail.sysu.edu.cn,每个文件命名为“专项申请+姓名+文件名”,所有文件打包命名为“专项申请+姓名+学号”)。
附件: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
3.中国科协高质量期刊目录
4.2025年青培计划拟推荐名额
5.学科分类目录
6.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7.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
8.学生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