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陈路晟

 各毕业生:

        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离校手续

        毕业生可登录离校信息系统:https://xgxt.sysu.edu.cn(从学工系统首页“毕业服务”卡片进入“离校系统”),移动端请登录中山大学企业微信(毕业生:工作台→学生离校手续),查看各手续办理进度。凡未按离校信息系统设置的项目办理完手续的毕业生,学院暂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

        必要手续都是“√”后(领取材料现场核验),本人携带学生证或研究生证(领取材料时需进行注销)、研究生交清物品证明(仅研究生需)(见附件1)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材料、团员证等资料。领取时间为6月23日。

        如因故无法本人办理,可委托代办,请出具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请6月23日当天交纸质版委托书。

 

        (一)移交工作、清还物品

        请研究生毕业生联系导师清还物品,填写研究生交清物品证明(见附件1),领取材料时请务必携带,需要导师签名或电子签。

 

        (二)图书归还、研究生论文提交和满意度调查

        1.毕业生离校前可到所在校区(园)图书馆办理图书归还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到校还书,可采用快递方式归还所借图书。图书全部归还后,离校系统自动显示还清状态并停止借书权限。图书还清后,毕业生仍可凭校园卡入馆阅览(指引详见图书馆通知)。

        2.硕士、博士研究生在答辩完毕后,须及时按指引向院系提交论文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由学院集中移交图书馆(指引详见此前学院通知)。

        3.研究生在离校前,须登录学校旧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s://oldgms.sysu.edu.cn/web/)填写培养质量满意度调查问卷。

 

        (三)欠费缴纳

        欠缴学费、住宿费的毕业生请登录“中山大学交费大厅”(http://pay.sysu.edu.cn)或者登录“中山大学企业微信—工作台—交费大厅”完成线上交费手续。毕业生应在离校前缴清所有学费、住宿费欠费,离校信息系统显示为欠费状态的毕业生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四)毕业生鉴定

        请按照此前通知完成。

 

        (五)毕业去向信息登记

        毕业去向登记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请所有毕业生和结业生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完成去向信息登记,具体详见毕业年级群通知。请各单位按照“应报尽报、准确上报、及时更新”的原则,及时组织指导所有中国毕业生和结业生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完成去向信息登记,组织国际学生毕业生线下填报毕业去向。

 

        (六)党组织关系转移和管理

        毕业生党员须在领取材料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需领取纸质版介绍信,后续详见党支部通知。

 

        (七)团组织关系转移和管理

        毕业生团员(包括未满28周岁的党员)须在离校前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缴清至当月的团费,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详见团支部通知。

 

        (八)宿舍退宿及水电费缴纳

     1.毕业生离校前到中山大学统一门户“学生工作”查看《2025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流程指引》的通知,下载并打印《2025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申请表》,在6月21日前办理申请表上相关事项,并在6月24日前搬离宿舍。

各校区(园)交退宿表地址、联系方式:

 

校园(区)

地点

电话

南校园

120栋一楼南侧物业客服中心,173栋、488栋值班室

020-84115839

东校园

格致园3号3单元一楼物业客服中心

020-39332808

北校园

南门车房楼一楼物业办公室

020-87335717

珠海校区

荔园4号一楼物业宿管部

0756-3668040

深圳校区

所在楼栋值班员处

0755-23260027

2.毕业生退宿与宿舍维修翻新及迎新工作紧密相关,各培养单位须按照离校工作时间节点,跟进毕业生离校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离校的毕业生,需委托同学或所在培养单位代为办理水电费缴纳、退宿等离校手续(《毕业生离校退宿委托书》可登录总务部网站http://zwc.sysu.edu.cn下载)。不委托他人代办退宿手续的毕业生,需以培养单位名义将其行李物品存放至各校区(园)集中放置地点,有关培养单位需在新生报到前将存放的行李物品做出处置。

3.毕业生自行将个人所有废弃物品搬离宿舍,堆放在宿舍楼指定地点,保持宿舍干净、整洁。毕业生离校期间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和公有财物,不得擅自将宿舍内家具搬离宿舍,故意损坏和拆卸学生宿舍内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的,应照价赔偿。住宿期间所领取和使用的公物须归还并经宿舍管理员检查验收。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宋穗斌,020-84110038)

 

        (九)行李托运及存放

       1.行李托运。6月15日起,学校邀请快递公司在校园内为毕业生提供行李托运服务。

各校区(园)行李托运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校园(区)

地点

联系人、电话

南校园

351栋首层校园快递服务中心

原家伟13826463543 

杨川15112165264

北校园

北校园学生第一宿舍东侧人行道、研究生楼A座(31层)4号门东侧

龚道淼13527876910

朱哲饶13760655474

东校园

明德园6号103校园快递服务中心

侯长久13418083606

刘鹏17728178263

珠海校区

荔园食堂东侧快递中心(原校区水厂)、荔园10号一楼

陈伟东18666971329

李松松17722020219

深圳校区

西一架空层

东五架空层

古月清18124756738

陈伟标18038085168

 

        2. 行李存放。升学本校的毕业生,由本人填写承诺书《本校升学毕业生行李暂存承诺书》:https://zwc.sysu.edu.cn/article/375,交于本班班长,请各班班长在6月25日前将班级承诺书交到海琴3号A206学工办盖章,由班级为单位将盖章后的承诺书统一交于物业公司。注意: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委托人所在院系留存,一份由物业公司留存。由于场地有限,原则上一人暂存行李不超过3件/箱,且在每个包装箱上应注明姓名、学号、学院、联系方式,行李中不能放置贵重物品/资料、现金、证件、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易碎物品、动物、植物等。行李物品暂存时间不超过新生报到时间。

        寄存时间:8:00-19:30 。

        各校区(园)行李存放地点、联系方式:

 

校园(区)地点电话
南校园体育馆负一层B104020-84115839
北校园体育馆二楼体测室13622231933
东校园体育馆负一楼020-39333766
珠海校区体育馆0756-3668220
深圳校区

西园宿舍4栋204、207

东园宿舍1栋209房(男生)

东园宿舍5栋209房(女生)

东园一栋0755-23260231

西园四栋0755-23260230

 

 

   (十)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相关办理手续请以之前毕业生群通知为准。

 

        各校区(园)保卫办地址、户口迁移联系方式

(1)南校园:吴南泽,地址:南校园东北区303栋一楼

邮箱:wunz@mail.sysu.edu.cn,电话:020-84111097

(2)北校园:谢宗江,地址:北校园43栋104室

邮箱:xiezj@mail.sysu.edu.cn,电话:020-87331734

(3)东校园:陈文芳,地址:东校园行政楼A219室

邮箱:chenwf@mail.sysu.edu.cn,电话:020-39332223

(4)珠海校区:陈健河,地址:珠海校区荔园1号一楼

邮箱:adscjh@mail.sysu.edu.cn,电话:0756-3668002

(5)深圳校区:黎运钦,地址:深圳校区逸仙楼105室

邮箱:zadeolyq@mail.sysu.edu.cn,电话:0755-23260060

 

        (十一)医保办理

 1.广州校区:广州校区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25年12月31日。我校将在7月份统一将毕业生名单提交医保中心办理停保手续,以便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参加所属城市职工医疗保险。

毕业生通过“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医保普通门诊选点(“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医保普通门诊);如网上操作不成功,学生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和广州市社保卡,到广州市任一医保分中心前台办理选点。办理成功后,直接在定点医院刷社保卡结算,不需回学校报销。

温馨提示:系统停保后将会影响异地就医备案,建议毕业生如有异地就医需求,需在7月前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异地备案;如因停保而无法办理异地备案,可发送邮件sysugyb@mail.sysu.edu.cn联系公费医疗与医保管理科进行办理。

2.珠海校区:珠海校区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25年12月31日。8月底珠海市网上服务系统将自动全部停保,学生也可自行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提前办理停保(具体步骤: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激活--切换到“珠海”--业务办理“查看更多”--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停保)。

3.深圳校区:深圳校区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25年9月30日。9月1日凌晨深圳市网上服务系统将自动全部停保,学生也可通过线上提前办理停保(具体步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z.gov.cn/)--个人网上服务系统--个人参保管理--学生停保)。

4.毕业生在广州、珠海和深圳三城市办理停保后,在医保有效期内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如学生无法自行停保,可发送邮件sysugyb@mail.sysu.edu.cn联系公费医疗与医保管理科进行办理。

5.延期毕业学生如需办理下一年度医保的,请留意7月中旬中山大学统一门户“公告信息”发布的相关通知,此通知也会同步发送至各院系。

6.因各地社保卡制卡要求不同,为了避免影响学生毕业后在其他省市申领社保卡,可在离开所属参保地城市前到银行申请注销社保卡。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吴慧敏,020-84114118)

 

        (十二)婚育证明办理

有需要办理学生婚育证明的毕业生可于离校前登录大学服务中心系统(https://usc.sysu.edu.cn)提交申请,经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自行前往各校区(园)大学服务中心的自助服务终端上打印(可委托代办)。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张鸿燕,020-84110895)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毕业生退税事项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退税款能及时到位,请相关培养单位提醒毕业生,凡是2025年在学校领取过助研津贴、劳务费、勤工助学酬金、稿酬等收入并已预扣个人所得税的学生,请于2026年3—6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手续。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苏柔维,020-84110285)

 

        (二)退费办理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1.10月31日前,毕业生校园卡余额将退回学生在学校财务系统绑定的银行卡。请相关培养单位提醒学生留意个人银行卡是否有收到校园卡余额退款,校园卡确有未消费余额但在限期内并未收到退款的,请同学们及时与母校联系。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网络与信息中心黄秋玲,020-84112200;财务处黄佩仪, 020-84111787)

2.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可申请办理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具体事宜请查看中山大学统一门户“学生工作”通知。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杨丹妮,020-84111096)

 

        (三)档案转递

1.请各培养单位安排专人收集整理毕业生应归档的完整材料,并完成签名、盖章后归档。

2.各位毕业生请登录“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小程序,点击“档案去向转递”——“查看档案去向”,在附件处上传调档凭据,如聘用录用函、调档函、就业协议书或者在职定向委培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并核对档案去向信息。如后续再次更改,请在“变更档案去向”模块更新档案去向信息。

3.请培养单位从省厅系统导出完整的毕业生档案去向信息,经毕业生确认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东校园行政楼学生档案室集中办理归档整理。(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左珍利、钟春兰,020-39332241;xsda@mail.sysu.edu.cn

 

        (四)个人银行卡使用提醒

    因奖助学金、助研津贴、劳务费、校园卡余额退款未必能在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前发放完毕,请相关培养单位务必通知毕业生,暂勿注销在学校财务系统绑定的银行卡,建议至少保留银行卡至2025年12月,后续学生可到开户银行就近网点办理注销手续。

特别提醒:今年秋季学期,学校将为本校升学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毕业生新开个人银行卡。届时,如果学生收到的银行卡为二类卡(单日转入及支取限额均为1万元),建议学生到开户银行就近网点将此卡升级为一类卡,以便学校能顺利发放奖助金及扣收学杂费等。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张丽,020-84111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