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范韬霖

各位同学: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和医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4〕102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将启动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4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名额

我院可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如下:

      1.确定名额:博士2人,学术学位硕士2人,专业学位硕士1人;

      2.竞争名额:博士1人,学术学位硕士1人,专业学位硕士1人。

奖学金名额为推荐名额,不是获奖名额。学院按程序评审后,报送学校,存在淘汰的情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4、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学金的上一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5、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助手工作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及格;
  7. 导师及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四、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海洋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细则》(海洋〔2021〕52号)要求。

五、注意事项

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学术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

  • 所有学术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或依托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的平台。参评论文或专利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或申请人为第二或第三作者,排名第三作者以后的论文或专利原则上不计。参评论文或专利的申请人出现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位及以后的需在汇总表备注论文实际排名。通讯作者不计。所指导师均为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中的署名导师。
  • 论文须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由官方发出的纸质、电子版录用通知原件或由官方发出的等同于正式录用通知的邮件,论文具有DOI号,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
  • 专利须以正式授权为准。
  • 曾获得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以前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不可重复使用。科研成果核算的截止时间以学院规定的材料提交时间为准(2024年9月9日12:00)。

   符合上述要求的学术成果,均须提交以下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 已正式刊出的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论文首页右上角注明学生姓名、第几作者、中科院JCR大类和小类分区。
  • 已正式录用的论文需提供由官方发出的纸质、电子版录用通知原件或由官方发出的等同于正式录用通知的邮件,以及论文全文清样,录用通知右上角注明学生姓名、第几作者、中科院JCR大类和小类分区。已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的论文均需提供中科院JCR分区截图,中科院JCR分区截图方法请见附件5。
  • 已正式授权的专利成果、产生转让经费的专利成果请提供相关证明。

 

五、评审程序

1. 申请人于9912:00将电子版材料压缩上传到公务云盘https://pan.sysu.edu.cn/link/AA10A7806A728A4A3CA2BF7912A3D56906,于9912:00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递交至珠海校区海琴3号A206-F海洋科学学院学工办。请按时提交两类材料,任一材料逾期提交视为放弃申请。两类材料不一者,以电子版材料为准。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请提交如下材料:

    a. 电子版材料:
① 附件1/2/3:(注意:该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博士/学硕/专硕-国奖汇总表。附件5:中科院JCR分区截图方法,附件6:2023-2024 JCR oceanography期刊列表,供填写时使用);
② 附件4:该文件请命名为:学号-姓名-博士/学硕/专硕-中山大学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b. 纸质版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中山大学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注意:需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双面打印。在论文专著、学术活动、获奖情况、专利中注明用于申报使用的具体学术成果。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以前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不可重复使用。若重复使用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② 研究生成绩单1份(可在大学服务中心打印,珠海校区教学楼B201)。

③ 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第一页标明“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作为封面(导师填写情况属实意见并签名,按照申请人附件1/2/3内容的顺序打印、装订、提交。 

      2. 学院研究生秘书组织每个专业方向的1名研究生代表(随机抽取)组成审核小组(申请人不能担任审核小组成员),按照《海洋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细则》与此通知逐一核查申请人资料。初审完成后提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3. 召开海洋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会议,组织申请人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答辩进行评定并择优推荐。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在学院公示阶段,可向评审委员会反映;在学校公示阶段,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4. 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提交经导师签字后的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韬霖

联系电话:0756-3668257

联系邮箱:fantlin3@mail.sysu.edu.cn

材料报送地址:珠海校区海琴3号A206-F海洋科学学院学工办

 

附件:

1.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博士)

2.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专业学位硕士)

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学术学位硕士)

4.中山大学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中科院JCR分区截图方法

6.2023-202JCR oceanography期刊列表

 

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