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4学年博士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博士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4〕86号)、《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的通知》(中大研院〔2022〕35号)以及我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细则》(海洋〔2021〕52 号),学院开展2024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拟申请2024学年一、二等奖助金的博士生(2020-2021级),以及申请2024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助研金的博士生(2022-2024级)。不含2020级及此后年级的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和专项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在职定向就业(委托培养)学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博士研究生奖助金需单独评审。符合奖助金参评资格但未参加集中考核的博士生,下一学年奖助金等级为三等奖助金或二等助研金。
二、评审要求
(一)评审原则
1.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参评研究生2023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及各团队审核推荐后,由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本单位的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提交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2.严格按照我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在学院层面进行,每位申请者需以PPT形式进行个人表现陈述,汇报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汇报内容包括科研进展、学术成果、学习与学业等,委员会参考申请人课程成绩及科研成果综合进行评定、择优推荐,并适当兼顾学科平衡。
(二)评审条件
1.研究生奖助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学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6)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助手或医学临床学科的住院医师工作任务。
2. 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学年当年的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7)导师及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三)评审流程
1. 参加本次评审的博士生,请按要求准备材料。要求各位博士研究生应在8月23日(周五)24:00点前上传所有申请材料至指定邮箱947255430@qq.com。博士生老生成果获得时间参评范围指上次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9月8日)至本次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8月23日)。博士一年级学生的成果获得时间限定为硕士学位攻读期间(硕博连读生则为硕士两年期间)。
申请奖助金的博士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博士研究生填写《中山大学2024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签名后(团队负责人暂不签名),于2024年8月23日中午12:00前送至珠海校区海琴3号A206-F海洋科学学院学工办。
(2) 博士研究生于2024年8月23日中午12:00前填写《附件1: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海洋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综合素质收集汇总表》《附件3: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如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获奖证书等,附件3内附有中科院JCR分区截图方法,合并形成一个PDF文件),附件2中内容将汇总作为评选重要参考。
(3)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在学院层面进行,每位申请者需以PPT形式进行陈述,汇报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汇报内容包括科研进展、学术成果、学习与学业等,委员会参考申请人课程成绩及科研成果综合进行评定、择优推荐,并适当兼顾学科平衡。
以上材料打包命名为“学号+专业+姓名+博士生奖助金申请材料”并发送至邮箱947255430@qq.com。
2. 学院学生工作部汇总申请材料并将审核后的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材料提交给各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小组。
3.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研院〔2022〕35 号)(附件6)《海洋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细则》(海洋〔2021〕52号)(附件7)开展评审工作。老生将采用线下汇报现场评审方式,答辩预计将于9月9日至9月14日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
5.助金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最终结果以研究生院发文为准。
(四)其他事项
1.请仔细研读通知,按照要求操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发送邮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2.按时注册的获奖助研究生的9月份奖助金和2024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将在10月底一并发放。
(联系人:范韬霖,电话:0756-3668257,地址:珠海校区海琴3号A206-F海洋科学学院学工办)
海洋科学学院
2024年8月17日